每次看到各種騙案的報道都覺得很氣憤,因為隨時令我們認真做生意的人蒙上不白之冤。不論是柬埔寨詐騙園區、虛擬貨幣交易騙案、騙徒偽裝新加坡商人等等,騙徒的共通點是將「沒有」說成「有」,而我們正當生意人,明明「有」卻要一再證明是真真正正的「有」,是不是很諷刺?
我在香港寫專欄、出書,拆解很多海外物業騙案,萬萬想不到在台灣舉行展銷會——公開實體的展銷會,但竟然被部分不認識FMI的人質疑是騙案!有次我們在台中搞展銷會,一對母女對樓盤一見鍾意,即場簽約買入。回家後,丈夫以為妻女受騙,一怒之下報警處理,我們真金不怕洪爐火,接到消息後主動協助調查。第二天,那位先生走來向我們道歉,表示繼續進行原先單位的交易。
另一個案主角是一名台灣女士,她在展銷會上對一個樓盤非常有興趣,但又怕我們是騙徒,結果來來回回跑了幾趟,期間跟我們很多同事傾談,表現得想買又不敢買,足足由上午十一時拖到晚上十點才簽約。我對同事說,不如請她直接報警,到時警察一查,反而能證明我們是無辜、是真實存在,買家大可放心。問題是,是否每次交易我們都要玩咁大呢?
我明白,台灣曾經發生很多投資海外樓的騙案,但我作為生意人,既要面對經營問題,又要博取客戶信任,簡直身心俱疲。有次我提及公司已興建了三十幢樓盤,竟然有人說:「怎知道第三十一幢會否出事?」又有一次,我向客人介紹公司團隊,對方回我一句:「現在騙徒都是集團式經營呀!」我真的無言,我還可以做甚麼令你相信我並非騙徒呢?這個世界變得好奇怪、好荒唐,騙子太容易做,生意人卻個個嗌辛苦。
最近我一直思考,我們要怎樣證明自己呢?我出道二十五年,由萊坊做到IP Global,再到自己開公司,多年來切切實實工作,沒有發橫財,也沒有偷呃拐騙,慢慢揼出FMI。如今資訊發達,客人如有懷疑,大可查一查公司及創始人背景,是否一直在行內發展,還是突然冒出?這些資料不難找到,買股票也要做功課,了解公司背景,除非是賭股票而非買股票,投資跟賭博是兩回事。
第二,我們在日本、台灣、香港、新加坡等地都設有辦公室,有合法牌照、有聘用司法書士、有購買專業保險,是日本不動產協會成員之一。我們在日本已多次續領宅建士牌,這一點也是信心保證,因為連續持有牌照五年以上,基本上已成為日本政府認可的建築商。
第三,銀行批核貸款時會看管理公司表現,FMI每一年將財政報表交予銀行審視財務和管理狀況,我們合格,客戶才有借貸資格。坊間有些買家抱怨做不到貸款,有時並非個人問題,而是物業背後的發展商或管理公司不獲信任,所以貸款可視為一張良民證,就像照妖鏡一樣,照出一間公司的信譽。
FMI在日本扎根多年,得到當地多間銀行認可批出「良民證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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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東周刊》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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